很高兴今天有机会跟大家一起分享,昨天我在准备发言的时候就一直在想,前两次网络会议开完之后,很多参会者包括红梅我们都一直在反映问题,就是药物这个问题太专业了,很多术语和中间比较复杂曲折的利益关系在我的PPT当中大家很难理解。我昨天就试图想把我们就这几年来在药物可及性问题上工作的整个场景,试图以一个比较简单的图像呈现出来跟大家交流一下。由于我们现在工作的重点仍然是艾滋病治疗的药物,所以我今天的介绍还是以艾滋病药物的可及性倡导为例子,主要介绍一下在整个倡导的过程当中各个利益相关方,尤其是在推进过程当中国际组织、国内NGO以及草根组织之间是怎么样进行互动以及怎么样和其他利益相关方一起沟通,现在面临的挑战主要有哪些。关于这个问题很多的专业背景和细节我会稍微简略一点,主要是讲方法。
谈到药物可及性问题的时候,我觉得我们可以把它放在不同的语境下,这是粗线条的分类,没有学术上的考量,我认为在谈到药物可及性的时候我们把它放在不同的语境下讨论,可以放在人权语境下,如果大家了解国际人权公约的话,在讨论健康权的时候,基本药物是健康权的基本内容,这也就意味着政府产生了一个义务,要提供基本药物可以获得,应该提供这种便利性和所需要资源方面的支持。也可以它放到今天我们说的贸易的语境下来分析,看贸易的全球化,包括自由贸易区建立的浪潮对于贫困人口公平的获得药物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这些影响可能会包括价格的问题,包括药品种类选择很缺乏的问题,这些都是有可能的。也可以把这个问题放到一个国内的政策和法律的语境下来分析,包括我们比较了解的,现在我们在进行国家的医改,医改的这些政策以及相关周围的法律法规对于一般的人或者贫困人口,或者药物会构成一个什么样的影响。
比较了解我们工作的朋友都知道,在我自己关注的议题当中主要关注到的是知识产权的政策和法律对药物国际性的影响,因为我这个是粗线条分的,知识产权的问题不仅仅可以放在国内法律和政策的语境下,其实和上面这个语境,就是贸易全球化的背景是非常相关的。当然药品的可及性还涉及到定价的问题,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与医改的相关问题都可能是我们讨论的问题。所以我想在我们讨论要倡导的时候,首先看一看我倡导的这个问题到底放在什么样的背景下来讨论。
作为NGO,我想来讨论倡导的时候,我们肯定要先给自己做一个定位,就是我为什么要做这件事情,到底要怎么样来做。我自己把它做一个简单的划分,这个思维的过程和行为的过程是可能是这样的。首先就是为什么要来做这件事情,是什么样的理由给了我做这个工作正当性的基础,在这个正当性基础的知识下,我应该确立自己的目标,我要什么,我希望促成一个什么样事实上的改变。在目标确定之后应该细分谁在说?对谁说?说什么和怎么说?最后达到我所倡导目标最初的设计,反映我正当性的基础和支持我正当性基础的价值。我下面的讲述大概会按照这几个框来分别进行介绍。
首先谈到正当性的问题,药物可及性简单来讲就是在贸易全球化和知识产权全球化的浪潮之下,发展中国家的贫困患者越来越难以获得一些新的药物,这些新的药物对于很多疾病来讲是基本的,他们没有其他选择。这个难以获得的企业是以多种方式表现出来的,可以表现为很多药物非常昂贵,或者说在这个国家没有注册和销售,或者说这个国家的供应链管理非常不好,这些药物买不到。要不然就是很多病没有研发出来药品,或者说治疗方法以及检测手段都非常落后,在不发达国家是存在的,虽然中国是比较大的发展中国家,这个问题也依然非常严重。以艾滋病治疗的药物为例,我们从这几年跟进下来的结果来看,最早期的艾滋病治疗药物大部分我们已经实现了国产,很多国家采购和在国际的供应已经基本上能够满足艾滋病最早期治疗的需要,随着病人慢慢发展的耐药性,需要用更新的药品的时候,这些新药大量的都在中国被专利保护了,而且很多的跨国企业不愿意在中国注册新药,因为他们认为中国的艾滋病人很少,市场太小,赚不到钱,或者他们想把这个市场留给其他的病。比如有一个很典型的药品就是拉米哹啶的问题,既治疗艾滋病也治疗乙肝,这个公司宁愿选择一定要把这个市场牢牢把握住,会捐赠治疗艾滋病的拉米哹啶,还要保住乙肝的市场,并且乙肝的治疗政府是不买但的,所以过程公司会根据市场的需要绝对自己在发展中国家要卖什么样的药,导致经济地位比较低的患者难以获得这个市场。
这个正当性确定了以后我们要倡导什么?在药物可及性的状况下,我们要使所有的患者可以持续便利的获得价格可以负担、质量安全可靠和工艺稳定持续的基本药物,这个应该是我们基本的一个目标的确定。在这个目标当中,以我现在的研究小组来讲,我们基本的成员都是律师,这也就决定了我们的目标是以公共政策和法律倡导作为基本的考量。我们工作人员的专长有的时候也会影响到倡导的范围,刚才讲到基本药物获得的问题可能有多方因素在影响,可能有多少定价的机制,质量控制的问题,还有供应链关系的问题,另外就是知识产权政策的调节。作为我们的小组来讲,我们的专长在于对知识产权问题的分析,因此我们把自己定位在这个环节上,其他的环节可能有比我们更加擅长于这个专业的组织来进行工作。
接下来跟大家分享一下,在跟知识产权政策与药物可及性相关的问题上中国目前倡导的图景,到底有哪些人在参与,也就是说倡导的主体是谁,是谁在说。其实这个非常类似于刚才刘源介绍的棉花问题,既有国际的机构也有国内的机构在参与到这个过程当中。作为国际机构来讲,我们可以看到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包括联合国发展规划署他们都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参与者。另外国际NGO也在其他国家倡导的基础上参与了中国的基础工作,比如第三世界网络、乐施会、克林顿基金会等等,它们都从各自专长的角度以及在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经验所获得的这些数据积累为基础,在应对中国药物可及性问题上贡献自己的力量。作为国内的NGO来讲,目前从法律和政策的角度上,我们这个研究小组虽然是以志愿者为基础的,好像是唯一从政策法律角度在做的国内自发的组织,另外还有一个组织是ITPC中国(中国质量倡导网络),是以艾滋病感染者为基础,结合其他国家资源的倡导网络,他们也是多年来一直在致力于药物可及性的倡导。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非常庞大的群体,就是国内的草根组织,也就是艾滋病感染者支持的小组。他们其实是给了我们在法律和政策倡导过程当中最强大的事实上的支撑和人力上的支撑,因为我们所有的工作都是为了最后能够让这些群体获得他们所需要的药物,而且是公平可便利的获得。另外还有一些法律学者,比如知识产权方面的专家和教授,当他们了解到这些情况之后,也从自己专业的角度做努力。当然还有医学和公共方面的专家,他们都是在不同的角度参与到这个倡导的过程当中。
我一直在想怎么样能够把它们之间的关系梳理清楚,结果我发现最后是这样一个看起来非常杂乱的一张图(PPT)。我试图给大家讲一讲我想表达的意思,刚才讲到参与的各方,这几个圆圈可能不是我们在主动倡导的主体,但是其中有几个主体非常重要,我们可以看到,所有的箭头最后都指向了政府,还有就是跨国的制药企业,就是基本药物专利的权利人和控制价格和市场的这些人,基本上所有的箭头都指向了跨国企业。比如以跨国药企为例子,这些箭头每个路径都是不一样的。像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他们就有一些直接针对跨国企业的倡导和抗议的运动,曾经在07年的时候,雅培制药由于泰国政府对于艾滋病药发布了强制许可,在5年的时间内这个药可以由泰国自己生产,因为这个公司一直不在泰国降价,使得泰国政府艾滋病治疗项目无法推广,所以就有了一个强制许可。雅培公司为了报复,就停止了在泰国生产新药,泰国艾滋病感染者非常愤怒,中国的一些感染者也参加了,他们发起了一个抗议。很多都是通过很多曲折的道路到达跨国药企,他们可以向媒体爆料,有很多上海和广州的感染者,在他们治疗被拒绝或者药品无法获得的时候,他们和当地媒体联络,当地媒体把这个事情曝光,引起当地政府注意,最后由政府再返过来和跨国药企进行谈判,促进这个药物的可及性。
再看看国内的NGO,以政策倡导或者法律研究为主要工作内容的这些NGO,包括制药倡导网络,他们怎么能够达到最后的箭头。我看到这样几个图景,回忆我们过去几年所做的事情,很多方法可能刚才刘源都介绍到了,比较大同小异。比如国内的NGO可能通过影响媒体,然后最终达到对大众的影响,把这个事情变成一个公共事件,很多人都后来了解,说现在中国有这样一个药物可及的问题,比如拉米哹啶的问题,就有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也可以通过专家作为一个桥梁,比如讲到知识产权问题的时候,国内的NGO,包括我们的小组,我们一直在甄别国内主流的这些法律专家对知识产权问题的解读,因为他们是真正能够参与到法律的修改和制定过程当中的。因此我们就会把自己收集到的案例和相关的法律分析,对于国际条约的解读和这些专家进行探讨,包括在中国专利法第三次修改的时候,国际NGO和国内NGO都采取了相同的策略,也就是通过法律学者把自己的声音最终传达到了政府。在这个当中,比如说国际组织和UN的这些组织,还有过继的NGO他们也采取了一些比较相似的策略,但是他们之间,比如国际NGO和国内NGO之间也是有一个互动的,比如说我们一些组织再中国有一线的治疗项目,有一手的资料也有全球其他国家治疗的资源,返过来又会推动国内NGO对于这个问题的认识。
国外的NGO,比如其他发展中国家的NGO,比如泰国或者印度的NGO,他们在自己的国内对同样一个问题已经取得了一些比较成功的结果,比如泰国成功的对于一些药物在不能降价,不能够跨越专利障碍的情况下使用了强制许可,而印度由于NGO的参与,他新修订的专利法就变得对公共卫生非常有利,他们的倡导经验对于国内NGO来讲也是值得借鉴的。与国外NGO的交流可以体现在几个方面,比如国内的草根和国外的草根组织他们有比较常态的联系,现在作为我们小组来讲,我们也尝试着通过这样一些网络和发展中国家,巴西、泰国、印度和哥伦比亚、南非专门做法律倡导的组织形成一个信息交流的网络,通过NGO的交流网络,通过他们的经验给我们一些启示,并且我们希望通过几家NGO的联合,能够更多的在一些国际论坛上发声,在国际论坛上发声其实最终又回到了我们的对象,就是政府和跨国药企。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尤其国内NGO和国内草根组织目前还面临着非常大的资源和生存困难的时候,他们的话语权和自己倡导力还非常不足的时候,这张图里面就可以看到通过桥梁和中介的作用,最后达到自己倡导的目的。关于内容说什么,我就不再详细讲了,由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导致了价格无法负担,另外跨国公司的市场策略无法惠及所有需要药品的人,虽然有灵活性,但是由于政治和贸易商的压力,很多国家也不愿意去运用,这个都是我们需要说的一些内容。对于中国来讲也是同样的情况。
具体的方法,其实刚才刘源也介绍了很多,基本上都是共通的,法一个主体在你要达到自己倡导对象的时候,首先一定要经常回馈到我们自己当初确定的倡导目标以及策略的结构和步骤的设计是否能够反映这个目标的要求,区分你的听众,准备一个适合的资料,让听众最终成为你的同盟军,这个基本上介绍的是一样的。最后的评价就是看是否达到了目标,对于药物倡导来讲,我们目前可以看到,法律和政策在国内是有所进展的,包括专利法的修改对于公共卫生的问题有很多的照顾,但是这些法律实施的效果到现在没有显现出来。现在存在的对于民间组织的倡导来讲,我们觉得现在还是存在这样一个问题,就是说主流的倡导还是以国际组织和国际NGO为主,本土有效的参与依然是不足的。这个体现在几个方面,一个就是草根组织,感染者知识组织由于信息的缺乏和倡导能力的有限,很难真正的参与到政策的讨论过程当中来,他们只能不断的把自己的故事讲出来,但是不能够真正的参与到整个决策的制定过程当中来。而国内的以政策倡导和法律分析的NGO来讲,一个是数量很少,另外一个就是说倡导的整合整体感不太强,可能大家都是在单打一的针对某一个问题在讲,但是对于倡导整个图景的设计和把握都还有所欠缺。另外专业性有所欠缺,目前来看比如说至少我们小组现在以法律为定位,但是在整个药物倡导的图景当中,如果我们看其他发展中国家还是需要医学专业的加入,还需要其他比如说统计学、卫生经济学等等的加入,而这些专业正好是国内NGO目前所没有的,从医学来讲,专心做这个的只有一个组织,我们国内医学组织参与到这个过程当中的情况还是非常少的。另外NGO自身还存在一个生存压力的问题,这个我不再多讲,大家都很了解了,就是资源不足,人才经常流失,也就导致了刚才刘源所讲的很重要的环节,就是倡导把握的持续性,有一些阶段由于资源和人力的问题,可能有些工作就不能够持续下去了。对于国内NGO来讲,媒体的策略货币空缺的,因为我们看其他国家媒体的运用实际上是非常关键的,目前来讲很多时候NGO没有一个主动的媒体策略,很多时候是出了事情以后一个被动的应对,这个也是应该以后有待提高的。
未来的展望,今天大家也谈了很多国际形势的走向,在前两次的网络会议上我也分享过了,就不再多讲了,其中特别想强调的一点就是,我们还是认为公民社会和多方利益主体的联合互动应该是真正推动这个事情一个关键的环节,而这个需要需要公民社会的成长和国际NGO和草根组织自己能力的建设。
我的介绍就是这些内容,谢谢大家!
嘉宾:谢谢胡元琼的分享,大家对于她刚才的一些介绍情况有没有什么需要进一步说明的?
嘉宾:您刚才提到了NGO通过一些专家学者的方式向政府提供建议,我有一种感觉,目前中国政策制定核心的过程还是非常不透明,所以可能即使是代言人有建议和咨询的机会,但是这些建议和咨询是否能够被接受,在何种程度上被接受其实都很难预期,而且你也不太能够清楚这个政策是不是有你影响的结果,所以我想知道你对于倡导结果的评估这方面是怎么看的?
胡元琼: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问题,确实是这样,因为在政策制定过程不透明的时候,你很难量化你的影响力。可能最后我们看到专利法出来了,有些条文基本上按照我们当时提出来的意见方向在走,但是很难讲其中有多少是因为你的这些立法建议而达成的,还是有多少是政府本来就想这么做的,所以我觉得现在的量化很难,除非等到真正最后中国整个政策制定过程完全透明之后,这个应该是一个难点。只能说尽量,如果最后的政策制定出来之后,基本上达到了我们当时想要的结果,虽然我们不会把功劳全部说成是自己的,但是至少我的倡导可能发生了一点作用,至少我是当中的一分子,我觉得只能这样聊以自慰。
嘉宾:你们会不会出现在国际上的一些倡导对你们国内的工作产生负面影响?因为我知道以艾滋病药物为例,会有一些报道,国际上的组织会说中国政府对于艾滋病人的歧视,国内的草根组织受到打压,这个跟你们的工作之间会不会产生一些矛盾?因为曾经有一个组织发表了一个报告,说中国对儿童艾滋病的药物特别差,只是说特别差的一个省,但是整体的环境还没有报告当中说的那么差,这个问题其实跟气候变化也有关系,现在政府部门,包括前面说的谢振华这次都松口了,我们对于气候变化有一个科学开放的态度,现在中国国内也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有一点阴谋论的想法在里面,认为这个是发达国家抑制发展中国家发展的策略,我想知道一个组织或者一个运动在国际上的声音,如果对于中国有更多的指责不了解的话,会对国内的工作产生什么影响?
胡元琼:这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可能跟刚才提到的敏感性分析有关系。现在我们的定位基本上是这样的,我们在谈艾滋病药物可及性问题的时候,艾滋病药物只是药物可及性的一个例子,我们会从比较客观的角度来看,因为我们谈的是更宏观的知识产权政策与公共卫生的问题,而这个问题涉及到多个方面,一个是对于贫困患者药物公平的保护,另外一个就是整个国家创新政策的制定,就是到底现在中国的知识产权战略是在鼓励国内的创新还是在鼓励国外的创新,而这个讨论我觉得是跟政府的利益结合的,就是他现在是想做这件事情的,抓住这个结合点之后,我们把它作为一个立足点,艾滋病只是其中的一个例子,而且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由于包括WHO和WTO的平台,艾滋病的问题有其他国家的经验已经被证明了,是不用再讨论的问题了,这个没有问题,所以可能给了我们一点点保护,我们可以再稍微多一些空间来探讨,而且在更宏观的,就是知识产权和公共卫生层面上,和国家利益基本上不矛盾,我们可以从创新的角度来谈这个问题,最后把艾滋病装进去,这样的话就等于也是稍微走一个弯路,可以稍微保护自己。
对于在国际的论坛上或者说在国际层面上,和其他国家NGO交流的时候,或者参与他们联盟的时候,我们也会做这样一个敏感性的问题,就是如果是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外还在讨论其他的问题,我们可能会比较慎重,但是如果我们只是在讨论这个问题,而且是以解决问题的角度在讨论,而不是说只是提出批评,没有解决方案,我们不愿意参加这样的联盟,我们希望能够以解决问题为核心和导向的联盟,我们愿意参加。
嘉宾:我看到药物可及性,有没有考虑中医这一块?因为它应该是本土的一种药物资源,有没有包括进来?
胡元琼:如果从大的来讲肯定有,但是我们现在自己做的工作还没有,现在主要是化学药品。
嘉宾:知识产权更多的是从国外来的,我们很多中药中医在艾滋病领域还是有很多进展的,所以如果在药物研究方面可以把这一块纳入进去,其实有很多本土资源和传统医学的应用。
胡元琼:对,这是值得我们下面再交流的问题,谢谢!
嘉宾:我补充一点,跟刚才提的知识产权问题有关,现在在很多民族医药和中医,都有所谓的专利法,有一些药企把它变成几千年来这个民族中医积累的一些发明,变成一些企业拥有的专利,这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我们需要留意。其实刚才说的医药和其他所谓的生物资源一样,都同样面临这种被专利法所剥夺垄断的可能性,谢谢胡元琼的报告。
| 指导委员会成员: 香港乐施会 - 国际行动援助 - 自然之友 - GAD网络 |
![]() |
版权所有-2009-中国世贸网 China WTO Network
地址:北京朝阳区朝外北街蓝筹名座E座2区802室 邮编: 100020 电话:(010) 65512635/65512636---转610 传真:(010)65511521 电邮:coordinator@chinawtonetwork.org 京ICP备05046296号 技术支持:追越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