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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体系下的公共健康和药物公平——中国世贸网2011年7月份电子简报(二)
作者:佚名 日期:2011年08月10日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量: 
核心提示:

贸易体系下的公共健康和药物公平

——中国世贸网20117月份电子简报

四、利用TRIPS协议推动药物可及的国际案例

TRIPS协议生效以来,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曾经根据国内公共健康状况和公共利益问题,运用国际规则启动强制许可或者平行进口等政策,从而维护国内公共健康或欠发达国家的公共健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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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非

TRIPS协议生效后第一个启动强制许可的国家。

90年代,鉴于南非国内艾滋病疫情严重以及药品昂贵等问题,南非政府通过一项修正案,允许在处方药上使用进口及便宜的学名药,其中规定南非政府可以以“平行进口”全球最低价的药品并且使用『强制许可』让当地药厂有权生产专利药的复制品。

以齐多夫定(Zidovudine)为例,使用原厂药,患者每月要花费240美元,如果使用印度制造的学名药,则只要花费48美元。

南非药商协会于1999年对南非政府制定的相关条款提出诉讼,后来(20014月)在国际抗议声浪中撤诉。

印度

全球最大的廉价药物提供商。

印度目前对多种主流的艾滋病药物、癌症特效药物进行仿制,其中也包括两种能够有效治疗乙肝病毒的抗病毒药物。其生产的艾滋病药物也出口到非洲的许多国家,从而协助这些国家开展普遍可及的抗病毒治疗,帮助了近百万艾滋病感染者。

在印度,由于仿制药加入竞争,有些抗逆转录病毒药物价格从1万美元降到了99美元。

马来西亚

亚洲第一个采用多哈宣言中有关TRIPS和公共健康政策的国家。

2003年马来西亚发布“政府使用”许可,使马来西亚可以从印度的CIPLA公司获得专利ARVs(抗逆转录病毒)药的防治药品,并在公立医院中使用,有效期为两年。

卫生部每月用于每个患者身上的治疗费用从平均315美元降到58美元,降低了81%。适当补偿为4%

印度尼西亚

亚洲第二个采用多哈宣言中有关TRIPS和公共健康政策的国家。

2004105日,鉴于“用于控制艾滋病毒/艾滋病工作时的紧急社会需要”,印尼政府授权卫生部指定一家“制药工厂”代表政府进行专利开发,两种抗艾药物(ARVs)分别是乃未拉平和拉米夫定,开发周期覆盖了余下的专利保护条款。

总统法令设置“补偿费用”,给予专利持有人ARVs药物销售价值的0.5%补偿。

泰国

第一个普通人群感染率超过1%警戒线的国家。

可能将成为其他发展中国家面对同一问题时的标准解决方式

全世界第一个签发非艾滋病药物Palavix(治疗心脏病)强制许可令的发展中国家。

20061129日,泰国宣布了一个5年起政府使用授权计划,以在国内生产更加便宜的仿制防艾药——依法韦伦,这是艾滋病一线治疗中最好的药物之一,副作用较小,适用于那些同时与其他疾病交叉感染的艾滋病人。此项授权授予一个政府背景的制药厂商,并且根据进口或者本地生产的依法韦伦销售价值宗旨的0.5%作为专利使用费支付给专利持有人。

根据授权许可,从印度进口仿制依法韦伦药品。从印度进口纺织药品,大幅降低治疗费用,药品开支从每月41美元减少到每月22美元。

泰国强制许可或政府使用结合了泰国法律和国际法,这将帮助政府削减用于艾滋病药物的花费高达90%。依靠仿制药,现有超过85000名艾滋病毒感染者得以接受治疗。

200710月,泰国针对四种癌症治疗药品颁发强制许可令。治疗肺癌和乳腺癌的多烯紫杉价格下降了96%,来曲的价格下降了98%

2006 年底和2007年初,泰国政府依照本国专利法规定,称由于大众健康处于危急状况,先后对外国大型制药企业的几种艾滋病、心脏病药品专利实施了强制许可。

20106月,泰国卫生部正式延续了对抗艾滋病病毒的两种核心药物依非韦伦(EFV)和洛匹纳-利托那韦合剂的强制许可令。

菲律宾

2007510日中止辉瑞公司治疗高血压的药物Norvac在该国的专利保护,并允许从巴基斯坦进口廉价仿制药。

台湾地区

全球第一个依照强制许可制度授权生产达菲的地区。

2005 年底,台湾“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同意“卫生署”强制授权生产克流感(即达菲),特许时间至20071231日。

津巴布韦

2002年发布“艾滋病毒/艾滋病紧急时期宣言”,有效期六个月,其目的是允许州或者个人可以由部长授权进行制造或使用各种专利药物,并进口各种防治药物,从而用于艾滋病毒/艾滋病感染人群的治疗使用。

2003年将紧急状况有效期扩展为5年,到20081231日。

加纳

200510月发布政府使用许可,进口那些在加纳申请了专利的ARVs药的仿制药品,从而用于治疗艾滋病患者,不带任何商业目的,用于政府使用。

治疗费用从每年495美元降到每年235美元。

莫桑比克、卢旺达、赞比亚

实施了针对艾滋病药物的强制许可。背负着由艾滋病、结核病和疟疾所带来的沉重负担,一些非洲国家也运用这些弹性条款从其他国家(主要是印度)进口仿制药品。

巴西

巴西政府首次颁布药品专利强制许可。

200754日签署一项对抗逆转录病毒药物依非韦仑的强制许可制裁性法令。该抗逆转录病毒药物被宣布为2007424日卫生部长签发条例中的“公共利益”。

艾滋病一线治疗主要组方的费用从每人每年1万多美元降至目前的每人每年87美元。

意大利

2005年至2007年,意大利对三种药品实施强制许可(抗感染、治疗偏头痛、治疗前列腺炎)

美国

911恐怖袭击后的炭疽袭击使美国政府的环丙沙星采购量大增,但德国拜耳公司的环丙沙星在美国仍处专利期。美国政府采取强制许可并与印度企业谈判进口仿制药为威胁,迫使拜耳公司将药品价格从1.77美元降到0.95美元。

加拿大

20079月,颁发针对治疗艾滋病专利药物的强制许可,允许其国内仿制药厂阿波达克斯(Apotex)生产一种治疗艾滋病的组合药物(TriAvir),并将该药品全部出口到卢旺达。

 

 

五、中国面临的公共健康问题

艾滋病

形势

截至2009年底,估计中国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约74万人,其中,艾滋病病人为10.5万人。估计2009年当年新发艾滋病病毒感染者4.8万人。

治疗

我国实行免费抗病毒治疗。每年国家花费数以亿记的人民币购买药物,但基层医生在使用药物时,常因为采购的限制而显得捉襟见肘。

中国接受抗病毒治疗的HIV感染者人数8万不到,而且并不是所有感染者都在服用拉米夫定Lamivudine

乙肝

形势

目前在中国的乙肝病毒携带者约有1.1亿人,患病人数在3000万左右,保守估计需治疗人数在200万以上。

治疗

服用拉米夫定每个月的价格,2004-2005年时约为1300左右,(特诺福韦更贵)乙肝患者如果要使用拉米夫定,过半的农村家庭也将因病致贫困。

癌症

形势

根据2010年统计,中国肿瘤病例占全球病例数的1/5

过去三十年,中国癌症死亡人数上升了80%,每年约有180万人因为癌症去世。

治疗

在我国,格列卫(Glivec)三个月花费7万多元,且终生不能断药。若以2009年人均收入作为依据(城镇人均收入15781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761元),要使用格列卫,90%的城市居民患癌症后必然家庭贫困,农村居民则完全没有能力支付。

由于格列卫在印度没有得到专利保护,这样的场景甚至不会在印度发生。印度生产的格列卫仿制药折合人民币后,价格约每月1300元左右,勉强可以承受。

 

 

六、遥远的近在咫尺?中国药物可及现状:对比的视角

最大国

VS

进口药

中国是拉米夫定原料药的最大出口国。

由于专利保护限制国内药厂生产拉米夫定成药,我国相关患者还是必须赖于进口药品。

1.4亿市场

VS

2万份捐赠

中国有1.2-1.4亿乙肝病毒感染者或者携带者,其中有600多万是需要服药。中国乙肝患者仍然需要承担昂贵的治疗费用。拉米夫定的最大市场是乙肝患者。

艾滋病患者可以通过“四免关怀”政策获得免费的拉米夫定。

中国的艾滋病患者依赖跨国公司的有条件捐赠。

42 Vs 8

目前艾滋病治疗药物42

中国艾滋病患者可以获得6-8种。

中国

VS

巴印

中国未充分利用TRIPS允许的专利审查标准灵活性,而使特诺福韦酯(TDF)获得专利授权。专利保护使仿制药无法生产和进入市场时,影响到含有特诺福韦酯的固定剂量复合制剂在中国的可及性。

特诺福韦酯是国家艾滋病治疗项目列为二线治疗的关键药物。该药的专利申请在巴西和印度被拒绝;这两国的仿制药厂也因此开始生产该药,药品价格大幅下降。

能力

VS

政策

2007年专利实际到期后,却依旧享受专利保护。2008-2009年,国内六家国内的仿制药厂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但是由于葛兰素史克公司声明,目前还没有任何一家能够生产。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仿制药研制和生产国,已经基本上具备实施药品强仿的国际时机和国内条件;而泰国制药业不甚发达。

案例

2005年达菲仿制药“福泰”回顾:谁有权仿造甲流特效药?

吉列德4款艾滋药物专利111国共享 中国无缘

进口抗艾药价高不可及药企拟提出专利强制许可

 

 

七、民间组织在行动

公共健康是与每个国家和民众息息相关的一件大事。但是,在不公平贸易体制和跨国公司受益的规则之下,公共健康的维护面临着各种挑战。面对高昂的专利药品费用,若干国家开始从公共利益角度灵活诉诸相关规则,加之非政府组织的努力,以切实行动对抗跨国公司,维护本国民众的公共健康福利。

中国面临的局面更加复杂。政府运用国际政策实现公共福祉的意愿和能力亟需进一步加强。在这种情况下,中国非政府组织执着地行进在艰难的药物公平之路上,在药物公平的意识培育、倡导和药物可及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

中国民间组织的执着与艰难

他山之石

药物没有公平贸易?

药物倡导:从“公民提案”到“强制许可”

乙肝携带者、艾滋感染者横幅签名呼吁打破拉米夫定垄断

抗艾滋病核心药物短缺 给治疗造成极大困难

药品可及性与专利---中国药物公平未央之痛

药物公平倡导经验分享

药品专利:想说爱你不容易

药物可及性及知识产权的相关政策分析

国家药监局已批准诺福捐赠申请

吉列德称因中国非低收入国家未获共享 NGO呼吁实行专利强制许可

求存之路——从一场自救运动看泰国抗艾滋病的倡导经验

双边贸易协定中与公共卫生相关的“超TRIPS”(TRIPS-plus )条款

世贸总干事拉米:药物获取情况得到改善

印度试图将西方的知识产权政策隔离在FTA之外

印度欧盟FTA临近,公共健康引人注意

 

世贸网药物公平倡导经验分享会

2011722日,中国世贸网以“生命的权利”为主题召开了一次药物公平倡导经验分享会,多位药物公平的专家参加了本次分享会。会议回顾了十年来中国世贸和药物公平的规则变更,介绍了多年来中国药物公平的实践状况,并就在中国开展药物公平倡导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政策展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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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权利——中国世贸“十年”专题之药物公平倡导经验分享会

入世十年和中国民间组织对药物可及性倡导的回顾

社区组织的药物倡导经验

在社区药物倡导中,我觉得我核心的思维就是一定要让患者觉醒起来,要让患者介入到整个治疗当中,你才能去介入到最后的药物倡导当中。如果说患者是不能介入到医疗当中的话,那是一句空话。

----------------周易 美丽人生健康促进会

再回到WTO,如果我们说WTO由于TRIPS协议的签订,是全球药物倡导运动的导火线,我们再回顾一下中国入世十年之后,尤其是NGO在这几年当中尝试着从政策治疗不同的角度进行倡导之后国际上发生了什么,我们可以看到从药物倡导的角度来讲,我们的跨国药厂和发展中国家已经在转移战场,因为传统的交锋的战场是WTO框架,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框架以及WHO的框架,现在国际上的交锋变得更加隐蔽和间接。

-----------胡元琼 药物可及性研究中国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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